关于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的通知
各建筑施工企业(单位):
根据《四川省住房建设部关于贯彻<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(川建人教发【2015】751号)文件精神及我市建筑系统实际,我校将常年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考核对象:
1、普工:初始从事建筑劳务工作者(年满18周岁);
2、初级工:从事劳务技术工作满1年或学徒期满者(年满21周岁);
3、中级工:取得初级证书后,在本工种岗位工作2年以上,或虽未取得初级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5年以上者(年满23周岁);
4、高级工:取得中级证书后,在本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,或虽未取得中级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者。
二、培训工种:砌筑工、钢筋工、架子工、混凝土工、防水工、模板工(混凝土模板工)、装饰装修工、木工、电工、焊工、管道工、测量工、石工、通风工、等工种。
三、培训考核方式:分理论培训与实操考核两部分,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。考试、考核成绩合格后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。
四、报名资料: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复印件上面写明报考工种、等级。
五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,常年报名培训考核。
六、培训考核办证费用:初级工:150元/人,中级工:200元/人,高级工:500元/人。
七、报名地址: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85号附7号407(一环路北四段梁家巷)
八、联系电话: 028-83322129
成都市建达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
2016.9.14